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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成一个习惯需要67天

2010-11-17 雨露文章网

那么,忘记算不算是种习惯?忘记一个人,忘记一件事,是不是也可以在这短短67天完成?如果是这样,我想世界上会少掉很多很多的悲剧。把梁山伯和祝英台分开67天,是不是他们就会习惯忘记彼此,习惯没有彼此的生活,各自在自己的人生舞台上长乐未央。亦舒说过,一个人走不开,是因为不想走开。而一个忘记不了,是因为不想忘。

就好像是。我忘不了初中的纯白岁月,我忘不了初中那群可爱的朋友,我忘不了曾经最诚挚的梦想,还有你。我可以忘,我也可以放,只是不舍得,也不想。

一个人伤心的时候,是不需要安慰的;一个人快乐的时候,是不需要分享的;一个人回忆的时候,是不需要陪伴的。你可以很好,我也可以很好,可以微笑的像个孩子,可以耸耸肩面对那些悲欢离合无所谓。而旁人是没有那个能力去改变自己的想法时。所以,生活其实只是一个人的事情。

我不好。是因为我不想好好的。原因,如此简单,仅此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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