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起手机对着天空随意拍摄几张,
我终于相信清晨五点比傍晚五点的天空要美。
终于结束了一周的夜班生活,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。
没有他的工作是无味的。
回想这一周。几乎没有任何的压力。
比起整夜在显微镜下检查产品,
我更喜欢一个人坐在没有噪音的地方听着音乐读手机中的电子书。
一看即一夜。
偶尔也会发觉脖子有些酸痛,出去走走也就好了。
夜班的自由正合我意。
我想我还是喜欢这份工作的。至少它可以满足我每周都有休班日这个愿望。
最近几天一直用手机在看那本书。
名为<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>。
有兴趣的可以看看。记得和我说读后感。
{当你越讨厌一个人时,他就会无时无刻不出现在你面前,当你想见一个人时,又怎么都找不到他}
有人说爱情是足以焚身的烈火,不管是聪明人还是笨蛋,爱上了,都成了飞蛾。
谁都知道飞过去会成为飞灰,但那又怎么样,百年之后,不管燃烧过与否,我们都将成为尘土。
在感情这个世界,谁先爱了,谁就输了。
来过、爱过、努力过。
得之是幸,不得是命。
有些人,不能忘, 因为,不舍得。 有些人,必须忘, 因为,不值得! 关心,是因为爱, 生气
原谅一个人是容易的 但再次信任 就没那么容易了 暖一颗心要多少年 凉一颗心只要一瞬间 活着 就
依稀记得,有段时间,我的感情状态就是:想谈恋爱又不知道跟谁谈,喜欢的又没多大可能在一起。不谈恋
喜欢那种 没一会就要问我在干嘛 总和我分享有趣事的人 粘着我 让我感觉自己被需要 从相遇到离开
还记得那是什么时候,青青的草坪,牛儿还在上上吃草,天真无邪的我们嬉戏着!还记得那是什么时候,书声琅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