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与子偕老的誓言仿佛还在耳边,而她在哪里?清风雨露湿人衣,镜花晓月迷人眼。伊人已不在,而他也早已不复当

大学是个跟婚姻差不多的玩意,外面的人拼命的往里钻,里面的人拼命的往外挤。在外面的人眼中这是一条铺满鲜

茫茫人海,我们是怎样走到一起的。你,我。都是蒲公英的种子,被风吹到一起,落地生根,继而开出美丽的花朵

《一》秋风、微凉。秋日、静好。散落在身上的阳光,静静的、暖暖的。喜欢这温柔的阳光,喜欢和煦美好的秋日

任何事情,都是有因有果、有始有终。普天之下,众生云集,天地万物皆属灵性使然,自有轮回之律。人,作为一

如果窗前那盏灯不曾熄灭,灵魂,宁愿永远眷守着孤单的黑夜;如果窗前那盏灯不曾熄灭,心灵,也宁愿朝着没有

一直以为你是坚强的,那么雄伟壮观的矗立在我们的头顶,每天骄傲地迎接太阳的升起,自豪地目送夕阳的逝去。

等待,是一个过程,在过程中享受自我摧残的快感;结果,是一个里程碑,胡乱涂鸦之后才发现临摹的都是前世的

我来看你了。去年的这个时节,黑雾蒙蒙,盘山穿谷,狰狞的峭壁,犀利的弯月,有你陪伴,一路寂寞无声。那是

人生犹如一个大课堂,很多东西,都是小教室里学不到的,想想也是,除了桌椅排排坐以外,再没有更多的磕磕绊

有家的意义突然间有了新的认识,直到落笔的那一瞬间,才明白,家,并不意味着有间房,有张床,有些家具有个

一家名为“过客”的西餐馆,却让很多不经意间走进来的人变成了座上客。由此,“过客”成了行动上的“常客”

我左手食指尖上,至今都还留有一条斜线小伤痕。我一看见这疤,就想起儿时遭老鼠咬的事。那是三十年前,二姐

我听说,你去了美国。是去留学吧?你在那边还好吗?我没有你的通讯地址,不能寄书给你,也没法寄信。那么,

人类,是好于群居的动物。有了群居,就有了社会,有了江湖,有了酒色名利、爱恨情仇冲撞纠葛的故事。于是,

今天早晨,照例乘坐大巴上班。原本昨晚睡在床上,把手机闹铃加调了一次到七点,想是可以早起煮碗烩面吃,一

我知道,冬天来了。我已经看见,一丝丝越来越冰的风,带着不可抑制的呼啸的欲望,无形而胡乱地疾射。飞鸟的

和朋友约了礼拜天去南湖,这是我几年后的重游。虽说地处城市郊区,但我却三年都未曾去过了。没想到,这初冬

这个世界,单身的人越来越多。我学会了安闲地享受寂寞,借以咀嚼黄昏与黎明往复交替的一个人的日子。有人问

12月31日,一年的最后一天。我已习惯,一年又一年,一季又一季,一月又一月地盘点。诸多过往,往往此时

如果我有拒绝被“放生”的权利,我就不会看到,同伴在我身边自由地游来游去,也不会让自己,徒劳地挣扎在死

这场病来得突然,之前没有任何征兆。奇怪的是,大病来袭的前一夜,仿佛整个人被掠去了一样,从前一天踏入家